2022年11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同意在廊坊市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或地区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印发。
《批复》要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建设要复制推广前六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外贸优化升级,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调配合,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更好促进和规范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壮大。要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实行对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支持政策,企业可以选择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对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的综合试验区所在城市(地区)自动适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政策,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
东方嘉盛已于2019年在廊坊市成立全资子公司廊坊市东方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来,公司将借助廊坊市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契机,抓战略机遇,根据廊坊市产业发展实际,以智慧物流为载体,积极参与廊坊市综合试验区建设,秉承“科技创新、智慧服务”的理念,持续深挖对云计算、大数据、自动化、AIoT、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应用,不断提升运营效率及智能化水平,以数字化赋能产业供应链,打造具有廊坊特色的供应链发展体系,持续拓展供应链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11/24/content_5728554.htm